查看原文
其他

【扫黑除恶在行动】以软暴力催讨虚高债款,检察机关剑指“套路贷”

郝永 绍兴检察 2021-04-28

      近日,越城区检察院办结一起60余人的“套路贷”涉恶案件,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对被告人宁某某等3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薛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另,陈某某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因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已报送绍兴市检察院管辖。

一个60余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一起披着网络借贷外衣“套路贷”案件

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

越城区检察院重拳出击

严打“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案情回溯

2016年3月,陈某展注册成立浙江某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以公司招聘为名,纠集曹某某、蔡某某、何某某等人担任公司审核部、财务部、催收部的主要负责人,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组织层级严密、分工明确,共同从事非法网络放贷及恶意催收等非法活动。

经营期间,审核部工作人员以“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从而骗取其身份证号码、QQ账号等个人信息。财务部工作人员则根据非法所获的个人信息联系被害人,谈妥借款额度后,利用被害人急于用钱的心理,要求被害人在“借贷宝”等网络平台签订虚高金额的电子借条,并收取高额的利息及违约金。被害人逾期或无力偿还虚高债务时,催收部工作人则采取威胁、辱骂、滋扰被害人及其亲友,爆通讯录、电话轰炸,发送淫秽、侮辱性短信、图片给被害人及其亲友等多种软暴力方式恶意催讨收账,从而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2017年下半年,陈某展与陈某丰达成协议,由陈某展提供资金,陈某丰提供客户资源,并雇佣宁某某等人用上述手段放贷并进行恶意催收。

眼看“套路贷”的生意越做越“红火”,薛某某更成立公司,专为陈某展、陈某丰的放贷、催收等活动提供平台,从而收取手续费。阮某某等人则成立公司,以贷款为由骗取被害人注册信息后出售给陈某丰等人用于非法网络放贷,从中牟利。

       以陈某展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网络平台为依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非法放贷和恶意催收等活动,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涉案人数达60余人,非法获利人民币数千万元,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官提醒

目前,以“套路贷”为手段的涉恶案件呈高发、多发态势,极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具有相当社会危害性。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务必要保持警惕,远离“套路贷”,一旦发现陷入“套路贷”,要尽可能保存相应证据资料,及时报警,切勿受人摆布。

推荐阅读

懵!莫名背上220万巨额债务 赞!绍兴检察依法抗诉还清白

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来源:越城检察

编辑:吴闻哲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